[] [] [] 发布日期:2015-07-21
 
  南明区2014年网格社工招聘简章(107名:510日至11日报名)
 
  根据南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试行办法》南委办字〔2014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网格社工队伍,落实网格社工定员定岗工作,结合南明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7名网格社工。
 
  一、岗位职责
 
  区级网格社工管理办公室网格社工主要负责开展区级网格化管理服务和全区网格社工的相关管理工作。
 
  区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格社工主要负责开展南明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南明区网格社工主要负责开展信息数据采集、社情民意信息反馈、社区群众服务、社会事务协管、政策法律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持贵阳市户口、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区级网格社工管理办公室和区级网格社工管理平台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中文和计算机专业优先);
 
  2、有一定电脑操作基础,懂得运用智能手机办理业务;
 
  3、获取初级社工师及以上资格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计算机能力测试。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网格社工107人,具体岗位名额如下:
 
南明区录用网格社工名额分配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名额
1
社区服务中心
103
 
2
区级网格社工管理办公室
2
 
3
区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2
 
合计
 
107
 
 
 
  四、报名
 
  1、通过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的方式招录网格社工,报考人员在报名点填写报名表后并领取《公开招考网格社工参考资料》,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报名表汇总交区招聘办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为2014510日、2014511日,上午900—下午1700,为期2天,报名地点在河滨小学内。
 
  3、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进行公布考试人员的名单。
 
  4.报考人员应于2014515-169001600期间,在南明区委群工委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70%,计算机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为2014517日上午9001100,计算机能力测试为2014517日下午200300。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考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试。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数和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后,可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组写出情况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网格社工招聘人员,由区招聘办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区群工委通知到社区服务中心报道,与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办理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本次招聘的网格社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工作原则及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5826418 (南明区委群工委)
 
  监督电话:0851— 5820022 (南明区监察局)
 
  区网格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