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日期:2015-07-13
   
  根据《2015年宁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规定,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合格分数线为55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现将面试对象和资格复审事项公布如下:
 
  请面试对象于2015717日下午200—500,到奉化市委组织部309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地址:奉化市锦屏南路1号),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党费证或党组织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名单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5年奉化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对象和资格复审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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